[全国]养老金待遇与哪些因素有关?养老金领多少怎么算的?
员工因工作需要可能会在不同的城市流动,在不同的城市里缴纳养老保险,按照社会保险转移新规,如果未来员工因工作变动而迁居其他城市,社保缴纳标准也要随地点而变,在哪个城市参加社保,就要按当地的标准缴费。不同的城市缴费基数可能也不一样。北京、深圳、上海,安徽,各地标准不同,缴费的金额会影响到养老金的积累,最后能领取的养老金也不一样。那么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呢?领取标准又是什么样的?
统一制度后参加工作,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人员,达到法定年龄退休后,退休员工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关于养老金领取标准,2005年12月3日国务院出台了一个38号文件,规定了养老金计算公式: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
基础养老金=(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可参照以下公式:
缴费工资指数=xn/cn-1
(注:c代表社平工资,x代表缴费工资基数)
则:缴费工资平均指数=(第1年指数 第2年指数 …… 第n年指数)÷n
即=(xn/cn-1 …… x3/c2 x2/c1 x1/c0)÷n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年社平工资×缴费工资平均指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与退休年龄有关,如60岁退休对应的是139个月
因此影响养老金领取水平的敏感性因素是:领取地上年度的社平工资、与缴费基数相关联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积累额、退休年龄。
关于缴费年限,中国从1991年正式实行养老金制度,在这之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就从缴费之日算起;1991年之前,中国没有养老金制度,但在这期间参加工作的人也工作了,为国家作贡献了,于是,对1991年之前工作的年限“视同缴费”,与后来的工龄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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