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青海人注意,事关你的医保缴费!
浏览量: 469次发布日期: 2021-04-29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税务局:近期,针对部分我省外出务工人员响应国家疫情防控倡议未返乡,部分流动人员办理居住证时限长等原因,错过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问题。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5月1日至5月31日建立参保缴费补办窗口期,参保人员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建立参保缴费补办窗口期是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各地各部门要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为出发点,加强组织领导,紧密协同配合,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各地在具体实施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医保局、省税务局报告。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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