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 2018年舟山市最低工资标准
浏览量: 3836次发布日期: 2018-12-16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起,将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从1660元调整为18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从15.2元调整为16.5元。
这次最低工资调整对我市低工资水平职工的收入和企业生产都会产生直接影响。全市各个企业单位要注意按照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职工工资,若是存在少发的情况,要及时补发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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